记者从省水利厅了解到,清远市全力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截至2010年底,全市1366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全部完工,比原计划(2013年)提前3年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共解决了116.26万农村居民和68所农村学校1.18万师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政府:“一号民生工程”
据了解,清远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启动时,市政府将该工程列为“一号民生工程”,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由分管领导为第一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清远市加快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及24个市直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市、县、镇、村逐级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建立了考核奖惩机制,将其作为县(市、区)党政领导主要考核内容之一,并安排近300万元奖励优秀县(市、区)。
效率:相关部门大开“绿灯”
据悉,为提高工作效率,早日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清远市将水利、卫生、发改等部门集中办公,加快推进工程的前期工作,减少了审批程序和时间,为工程建设大开“绿灯”,节省建设时间确保了工程顺利开工;同时坚持管网规划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相结合,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统一协调,统一规划工程管网建设;形成了县、镇、村、自来水公司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资金、土地调规、水价等问题,节约建设成本。
资金:减免相关规费与银行融资
据了解,为拓宽资金渠道,清远市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加快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市、县资金补助标准。对工程建设中涉及到的税费,属地方留成或返还的部分,能减免的减免,不能减免的按最低标准收取。建设、交通、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27项规费免收了11项,减收了16项,最大限度支持了工程建设。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融资方案》,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积极向金融机构融资,贷款2.5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各县(市、区)也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全市到位资金9.7亿元,有力保障了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重点:分类推进与典型引导
根据不同地区及饮水不安全类型,按照轻重缓急,明确工程完成时间,制定倒计时工作计划,严格控制工期,做到突出重点,分类推进。重点推进饮用水质不达标地区工程建设,优先落实配套资金。2008年优先解决了农村7454人饮用氟、砷超标水的饮水不安全问题,2009年解决了剩余45.34万群众饮用水质不达标问题。
与此同时,该市重点加强了示范县、示范镇、示范点建设。以典型引导,示范带动推动工程建设。2009年底,佛冈县通过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示范县省级验收,成为全省第一个通过省级验收的示范县。2010年9月,佛冈县、清城区、连州市、阳山县通过省考核,成为广东省200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省级示范县。另外,还有8个镇成为示范镇,26个工程点成为示范点。
来源:中国水利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