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全国范围内的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下称规划)全文9日发布。规划首次对我国能源矿产开发格局做出明确定位。业内人士认为,以往能源矿产规划都是行业内的专项规划,尚未有从国土空间角度出发制定的全国性系统规划。该规划的出台,对我国能源矿产开发具有全局性指导意义。
有序建设东中部核电基地
按照规划定位,到2020年,我国要重点在能源资源富集的山西、鄂尔多斯盆地、西南、东北和新疆等地区建设能源基地,在能源消费负荷中心建设核电基地,形成以“五片一带”为主体,以点状分布的新能源基地为补充的能源开发布局框架。
具体说来,山西的定位是合理开发煤炭资源,积极发展坑口电站,加快煤层气开发;鄂尔多斯盆地以煤炭开采加工和火力发电建设为主,加大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和风能开发力度;西南地区以水电开发为主,加快四川盆地天然气资源开发,有序开发煤炭资源和建设坑口电站;东北地区加强石油勘探,稳定石油产量,加快蒙东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坑口电站和风电;新疆则适度加大石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的勘探开发,加强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建设我国重要的能源战略接替区。
对于核电,规划特别提到,核电要在完善核电安全保障体系的前提下,在一次能源资源匮乏的东中部负荷中心有序布局建设核电基地,逐步形成东中部核电开发带。
有关新能源的部分,规划指出,到2020年,要重点在资源丰富的西北、华北和东北以及东部沿海地区布局建设大型风电基地。近期重点在光伏产业较发达的山东半岛、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区布局建设大型太阳能基地,中远期逐步在河西走廊、兰新线、青藏线、宁夏和内蒙古沙漠边缘等地区建设大型太阳能基地。
中科院电工所研究员,资深太阳能专家马胜红认为,在山东半岛以及长珠一带建设大型太阳能基地固然可以节省长距离输电投资,但这些区域的土地成本十分高昂,因此,如何落实尚需进一步统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