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区域振兴规划相辅相成
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这次“十二五”规划又提出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对于“两大战略”的区别和联系,徐宪平称,“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这‘两大战略’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我国国土空间开发完整的战略格局。”
从2009年开始,全国各地相继制定和出台了区域振兴规划,目前仍有很多区域规划正在制定过程中,而有些地方则在修编此前制定的城市规划。
对此,徐宪平表示,主体功能区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国土空间规划,这个规划是制定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各种相关规划的一个重要依据,它是有约束性的。
“未来地方在制定和修编区域规划时,一些原则、一些定位必须要遵循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徐宪平说。
绿色环保产业迎来机遇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国土空间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变化在有力地支撑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导致一些问题,如耕地减少过多过快、资源开发强度过大、环境问题凸显、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等。
因此,徐宪平表示,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有利于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主体功能区要实现的是在开发方式上的根本性转变”,全国地理经济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秀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就是说,在限制开发区里即使是一些重点开发的产业也要服从于整个区域的性质,不能够采取那种过去的粗放式的开发方式和外延式的扩张方式,造成大量的污染。
“同样,反过来说,重点开发也不意味着你就可以不顾条件走传统的开发道路,重点开发也要集约开发。产业的发展一定要是强调技术,强调低碳的,强调循环的,强调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和谐。重点开发更应该强调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因此,陈秀山认为,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加快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利于绿色产业发展。
“一旦该区域定位限制开发或者是禁止开发,地方发展方式转变就没有了退路。因此,这对于绿色环保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等行业发展极为有利。”陈秀山说。
据李守信介绍,《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里的“开发”二字特指在一定区域进行的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活动。限制开发并不意味着限制所有的开发活动,实际上在一些生态功能区内也允许适度的开发能源、矿产资源的活动,但是必须进行生态环境的评估。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张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