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就《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举行发布会,《规划》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主体功能区,并规定了相应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6月9日《新京报》)
作为新中国首部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它创造性地提出了“主体功能区”这一概念,各区域该发展什么、该如何发展,则都是建立在其不同主体功能定位之上。
推进主体功能区的形成,将有利于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有利于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制定实施更有针对性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和改善区域调控。而这三个“有利于”将对我国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那么,规划的出台和实施将给我们带来什么呢?
首先,各县市区对自己将有一个更加清晰的定位。如果你是重点开发区域,那么很好,国家和省里将会重点支持,重大项目将会对你青睐有加,你的主要任务就是做大做强经济规模。如果你是禁止开发区域,你也不用担心,虽然你不能生产有形的农产品、工业品,但是你能通过保护自然、修复生态提供生态产品,例如清洁的空气水源、舒适的环境,而这些生态产品则可以通过中央的转移支付进行生态补偿。同时,各地方也不用担心传统的GDP考核带来的巨大压力,因为不同的主体功能定位将面对不同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其次,老百姓可以更科学地选择自己的“归宿”。通过相应规划的指导,人们将更加合理的向经济条件好、资源承载力强的区域转移,从限制、禁止开发区域向优化、重点开发区域转移。
再次,企业的投资将更有针对性。地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投资,工业品的投资需要方便的交通、充足的人力,农产品的投资需要丰富的水土资源,旅游产品的投资则需要得天独厚的天然优势。按照主体功能区划,投资者可以选择更适合自己企业和项目的地方进行投资。
来源:楚天都市报 编辑:张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