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8日 图表:我国出台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 新华社发
记者昨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即将公布,将按照开发方式,把国土空间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和禁止开发四个区域。
“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表示,《规划》将成为今后制定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各种相关规划的一个重要依据。而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划分四大开发区域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去年6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于去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颁布实施。但《规划》全文一直没有对外公布,发改委昨日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划》的相关情况。
据了解,《规划》以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为主线,共分为六篇十三章,还包括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国家禁止开发区域两个名录以及20幅分析评价图和规划图。
按照新的开发理念,规划对主体功能区的内涵和划分做了阐述。按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三类;按层级,分为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
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李守信对记者透露,目前各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正在积极制定,并将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预计很快会陆续出台。
优化开发区域是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密集、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问题更加突出,从而应该优化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重点开发区域是有一定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的条件较好,从而应该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限制开发区域分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是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
据了解,在国家层面主体功能区部分,规划确定了优化开发区域,包括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个区域。重点开发区域,包括冀中南地区、太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地区、哈长地区、东陇海地区、江淮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原经济区、长江中游地区、北部湾地区、成渝地区、黔中地区、滇中地区等18个区域。
而限制开发区域主要包括东北平原主产区、黄淮海平原主产区、长江流域主产区等七大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及其二十三个产业带,以及包括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在内的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则包括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