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要求,我国国土空间要划分为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域,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按照这一要求,四川省初步编制了《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年)》。8月31日,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主持专题会议,就进一步修改完善该项规划进行了研究。
“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事关长远,事关四川能不能更好更快地发展。”蒋巨峰请与会的省级各部门负责人畅所欲言。大家深入探讨:开发条件最优的成都平原,怎么在开发中保护耕地?如何用好开发不足的浅丘地区?人口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怎么有机统一?城市与产业怎样统筹布局……
会议指出,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四川省的主体功能区规划,既要符合国家要求,也要符合四川省情和发展阶段特征,为四川省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全面小康社会打牢基础。四川省国土空间开发应该遵循加快发展推进开发、城乡区域协调开发、科技支撑高效开发、优化结构集约开发、 节约资源有序开发、保护生态有限开发、制度约束规范开发等原则,到2020年,全省要总体呈现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青水碧、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天府之国”更加美好的景象。
会议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规划,深化对一系列问题的研究,如把经济区和生态区统筹考虑,不同功能分区之间的产业互动与衔接,对限制或禁止开发区域的补偿机制,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的结合,不同功能区的产业培育和保障政策,不同地理条件下的生态功能定位,限制或禁止开发区域的产业选择,产业空间布局,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等。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记者 谭江琦)编辑:张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