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表决通过“单独二孩”政策
2014年3月28日,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这标志着云南省“单独二孩”政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陈云生介绍,因为云南省农业人口普遍执行的是两孩生育政策,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主要涉及的是非农业人口。据2013年统计数据,全省非农业人口为777.6万人,全省政策生育水平可能由原来的1.86(每对夫妻终身平均生育的子女数,下同)提高到1.91,即每年出生人数将比现行生育政策多1.6万人,出生率上升0.34个千分点,对云南省未来人口发展的影响不大。
据统计和典型调查测算,全省妇女年龄在49岁以内,且孩子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家庭有110万,其中女方年龄在35岁以内,且已生育了一个孩子的家庭约有30万,这部分将是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再生育的重点人群,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最初5年,全省可能出现一次集中生育现象,集中生育最为突出的时段预测在2016年,全年出生人数预测增加12万人,出生率预测上升2.5个千分点。2018年后全省总体人口增长将回归正常水平,2020年全省总人口可控制在4900万人以内。
除单独两孩政策外,还涉及“一非一农”家庭生育两孩、再婚家庭生育政策微调、8种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居民生育两孩、调整生育间隔期限、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生育政策和城镇化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生育政策等7个方面的内容,修订条例需要经过较长的立法程序和时间。
(记者 李映青 郭安菲)
编辑: 于姝楠 标签: 单独二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