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实施

2013-12-19 16:22:34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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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9日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3年11月29日经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共七章55条,分为总则、设置、登记与校验、执业、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完善了医疗机构的设置、登记与校验制度。(二)规范了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行为。(三)强化了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四)规定了对社会举办医疗机构的扶持政策。(五)明确了医生个人和技术团队可以多点执业。

《条例》总结了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的成功经验,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完善,将相关部门的职责、技术准入、医师多点执业、促进民营医院的发展、纠纷预防与处置等制度化、法律化。

《条例》的颁布实施,推进了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记者 李映青 郭安菲)

实习生:钟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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