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融办解读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
11月29日,云南省金融办主任刘光溪在同媒体座谈时向外界解读了云南-广西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的主要内容及将来的方向。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并作出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际,全国全省上下正在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的大好时机,经国务院批复同意,2013年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11个部委正式联合印发《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这是今年国家继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之后批复的又一个区域性综合改革试验区方案,也是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之后,第一个获得批准的专项金融综合改革方案。为此,省委、省政府召开了高规格的工作座谈会、启动会,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元,中央7个部委的领导出席了启动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潘功胜出席了工作座谈会。
刘光溪表示,“总体方案历时一年半,数易其稿,出台来之不易”。
刘光溪表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具有充分的政策依据。 2008 年末,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广东和长三角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开展人民币结算试点。2010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原则同意建设昆明市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2011年5月,《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第23条明确提出,把昆明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2011年8月,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保监会以及金融机构总部都积极支持桥头堡建设,提出相关意见、通知和签署了战略协议、备忘录。2012年11月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意见》印发。
同时,刘光溪表示,云南作为我国最早与周边国家开展金融合作的省份,沿边金融特色鲜明,跨境金融和泛亚金融合作潜力巨大。特别是近年来,云南金融业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发展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大力探索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金融组织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融资规模跨上新台阶,融资结构优化取得新进展,地方金融特别是小微金融、普惠金融和包容性金融发展实现新突破,银政合作开创新局面,金融业对外开放实现新跨越,呈现出总量扩大、结构优化、效益增长、风险下降的良好态势,实现了经济与金融的互动双赢,开始形成以昆明为核心,瑞丽、河口、版纳、腾冲等次区域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为支撑的发展态势。2012年,我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548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5.3%;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28万亿元、1.56万亿元,贡献税收128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9.6%,从业人员超过16万人,成为发展较快、贡献较大的高端产业,有效拉动了全省经济快速发展。多年来,云南存贷款排名始终高于GDP在全国的排名。2012年,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达到461亿元,其中资本项目下达到175亿元。今年1-10月,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453亿元,同比增长了30%,接近2012年全年总和,自2010年7月全面开展试点以来累计结算近1200亿元,位居沿边省区前列,为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提供了有效的金融支撑,为云南推动跨境金融、沿边金融改革创新和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刘光溪强调,云南将充分借鉴国内金融改革先进经验和政策,并在沿边开放上努力打造云南昆明区域性金融重心,从而为今后三十年的新一轮沿边开放打好基础。2012年1月6日,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国家先后批复了浙江丽水、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浙江省温州市、福建省泉州市等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此外,上海、天津滨海新区、重庆、福建平潭、深圳前海和新疆喀什等综合试验区也重点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突出发挥云南沿边金融、跨境金融和地方金融改革创新的特色与优势,大力推动云南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助推以云南为重点的沿边对外开放和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在中国人民银行和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省金融办和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牵头研究起草《云南省建设桥头堡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充分借鉴各省市金融改革创新的政策和经验,按照优惠倾斜、试点突破、先行创新的原则,积极向中央部委争取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一是对已有的但未用足用活的政策,着力强化细化深化,进一步争取优惠支持;二是对给予了外省、没有给予云南,但能够借鉴并创造条件争取的政策,着力争取倾斜支持;三是对云南有特色和优势来探索的政策,着力争取试点突破;四是对全国都没有的政策,着力争取创新;五是系统性地在云南开展先行先试。
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全面深化改革的“集结号”, 是云南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创新实践。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沿边开放步伐,建立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这些重要方略为大力推动面向东南亚。南亚的沿边开放明确了重点和方向,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出台和试验区的正式启动,将为加快桥头堡建设、打造云南为中心的泛亚金融开放合作新高地、加快推进沿边大开放增添新的动力和活力。
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主要范围包括滇桂两省区15个州市,区域面积31.77万平方公里,4419万人口。其中云南省包括昆明市、保山市、普洱市、临沧市、红河州、文山州、西双版纳州、德宏州、怒江州等9个州市,面积22.0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56%,人口2514.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54%。广西壮族自治区包括南宁市、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可以说,这是目前区域面积最广、人口最多、边境和海岸线最长、面向国家最多的一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也是第一个以省区命名,第一个跨省区、第一个沿边跨境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元在启动会上明确提出:云南、广西作为我国同时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的重要门户,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国与南亚各国合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当中,云南、广西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云南占有独特的地理和人文优势地位。云南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就是要充分把优势发挥出来,虽然沿边省份从全国来看,不是经济最发达,但金融是一个流动的行业,它能够使沿边省份加快发展,形成金融优势。“我们应该举全国之力,支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开放,这对于把云南、广西打造为我国沿边开放“陆上珠三角”和向西开放“走出去” 的先行区,连通太平洋与印度洋两洋、长江与珠江两江、长江经济带与沿边经济带两带,建设连接东盟和南亚两大区域的战略枢纽,形成以云南、广西为枢纽的泛亚沿边犄角开放的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陈元副主席提出,要认真谋划我国对东盟、南亚经济金融合作全局和发展策略,加强与周边国家合作平台的建设,建立持久稳定的区域金融服务机制,为区域务实合作注入新的活力和持久动力;推动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互惠互利产业发展,夯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把双边、多边互利共赢发展推向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使沿边国家率先成为中国经济利益的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改革方向和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在利率和汇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金融监管机制改革等方面先行试验,在对外融资、对外投资、对外贷款,推动人民币结算、人民币投资、人民币贷款等方面,大胆试验,探索经验,推进贸易投资的便利化,逐步向人民币为载体的贸易投资便利化发展和扩大,建立起以人民币主导的人民币市场区和人民币经济区,使市场配置资源发挥更决定性作用。为我们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指明了战略方向、实施路径,描绘了宏伟蓝图。
李纪恒省长26日在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云南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沿边开放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的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张“含金量”很高的“金字招牌,意义重大、作用深远。一是有利于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沿边金融、跨境金融、地方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推动金融资源聚集和金融服务便利化,全面推进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优化和提升沿边开放合作的质量与水平,为积极打造构建以云南、广西为中心的泛亚金融合作平台奠定良好的条件与基础。二是有利于整合中心城市与边疆民族地区的金融资源,推动滇中经济圈、瑞丽等边境(跨境)经济区、沿边开发开放经济带、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经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的发展,实现产融有效结合,推动云南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三是有利于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促进人民币周边区域化和可自由兑换进程,通过加强与周边国家金融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云南对外开放水平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全面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以及湄公河次区域建设,把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成为中国西部大开发和沿边大开放的重要经济增长极。四是有利于为云南建设沿边自贸区,深化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发展,加快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步伐,奠定更加坚实的金融基础,进一步凸显云南在国家对外开放格局中的重要地位。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全面实施好建设沿边金融综合试验区的目标任务,加快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步伐,推进云南沿边金融创新发展,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实现金融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金融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支持沿边经贸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初步建立与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多层次、多元化、多样化的金融监管、市场、服务体系,全面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自由化与便利化水平,逐步增强人民币在东盟和南亚国家的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成为我国人民币周边区域化的重要区域,打造以云南为中心的泛亚金融开放合作新高地。
为此,在启动会上光荣书记明确要求“四个着力推进”:一要着力推进“金融先行”实现新发展。抓住建设试验区的良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加快金融发展,促进金融更上一个台阶,用大金融促进大市场、支撑大投资、引领大发展,为全国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一种可复制的经济增长模式。在《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基础上,积极向中央部委争取更多的可操作性强、含金量大的实施细则的倾斜、优惠、突破、先行先试的支持,推动云南金融超前发展。二要着力推进“跨境金融”实现新发展。充分用好区位优势,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进云南金融“走出去”迈出新步伐。三要着力推进“民营金融”实现新发展。重点是加快推动设立民营金融机构的试点,积极争取发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农村保险互助社等一批小微型金融机构。四要着力推进“县域金融”实现新发展。重点是加强县域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建设,逐步增加县域金融机构的数量;全面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为突破口的“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和便利化行动,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行动,促进金融服务民生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实施推进中,云南省将紧扣10大主要任务,重点抓好加快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与周边国家加强金融合作,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人民币周边区域化,为云南与周边国家贸易投资便利化奠定良好的金融基础。二是加快推进金融入滇和出滇工程。吸引外资金融机构特别是东南亚、南亚金融机构到云南设立分支机构,积极鼓励云南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到周边国家设立机构,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三是加快推进民营小微金融发展。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金融机构,着力破解广大农村地区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与融资贵的问题,推动金融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服务民生。
四是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大企业上市融资、债券融资、保险机构融资、股权基金融资力度,抓住国家新三板扩容契机,大力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和地方区域性要素交易服务平台,推进云南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发展,为推动云南及周边国家资源资产流转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
五是加快推进“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抓住国家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机遇,在全省范围内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的全面发展,试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为推进“三权三证”为核心的农村资源资产资本化积极创造条件,着力破解农村金融难题。
六是加快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充分发挥沿边优势,加快沿边开放步伐,争取外汇管理简政放权,完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开展资本项下等业务创新的试点,推动贸易投资和跨境融资的便利化。
七是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建立金融改革风险防范机制,健全跨境金融合作交流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跨境合作,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强化金融服务沿边开发开放,着力破除金融发展“瓶颈”,使云南成为我国人民币周边区域化的重要区域。
八是加快推进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金融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完善金融人才激励机制,广泛吸引高端金融人才入滇发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引领金融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适应金融改革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在总体方案报批过程中,省金融办和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等金融部门就共同牵头,超前谋划,全面盘点,认真梳理,初步形成《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将对10大主要任务进行分解,需要制订若干实施细则、实施办法或实施方案,并根据上海自贸区等地的金融改革创新政策措施,提出了重点实施推进的试点任务,本着成熟一项、实施一项、推进一项的原则,开展先行先试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明的改革方向,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金融部门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下,我们有信心、有决心会同试验区州市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建立组织保障和工作机制,搭建管理工作平台,完善配套政策,全力实施推进各项试点工作,把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成为推动我国西部大开发、沿边大开放和桥头堡建设金融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特色鲜明、特点独到、特征突出的试验区。(记者 胡永启 李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