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云南省教育厅发布了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东欧独联体地区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遴选细则,最终将选派5名优秀人才出国留学,留学国家包括哈萨克斯坦、立陶宛、拉脱维亚等15个国家。
留学项目分为: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生,留学期限为6-12个月,申请时应为相关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硕士一至二年级学生。本科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48个月,申请时应为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在读专科、本科一年级学生。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24个月。申请时,应为本科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个月,申请时应为硕士应届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12个月,须为所在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申报方法为各单位组织参加教育厅2013年3月23日初审,获推人选进行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网络报名(http://apply.csc.edu.cn),并按要求上报申请材料和对外联系材料。(记者 李映青 实习生 郭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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