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林业厅公布了《云南省核桃、油茶定点采穗和定点育苗管理办法》,对为国家和省级财政投资的核桃、油茶造林项目提供穗条和苗木实行定点生产制度。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核桃、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其种苗定点生产的规模和布局;从事核桃、油茶种苗定点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有林木良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不少于20亩的固定苗圃地;定点生产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区域、品种组织生产经营,建立档案;定点采穗的品种或采穗的母树应当是经过审定的良种或者是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优选的优良单株;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年度核桃、油茶造林计划提出年度核桃、油茶种苗定点生产指导计划下达各定点单位和个人组织生产;种苗定点生产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批准的区域和品种采穗、育苗将被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定点生产资格。
该《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李映青 通讯员 蔡苍浩)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