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器官捐献现状观察 守好界线莫谈钱

2014-12-11 11:05:40 来源:春城晚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最佳捐献时机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其实会遇到之前逝世的患者,已经签署了器官捐赠意向书,但是当其死亡后,又在家属艰难割舍中丧失了捐献的最佳时机。”李明不无遗憾地说。

对于器官捐献者而言,心脏停跳后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很关键。据介绍,器官允许热缺血的时间是:心脏3~4分钟,肝脏5~8分钟,肾脏30分钟,骨和眼角膜是24小时。

李明记得,大约在今年5月份,有一个48岁脑死亡的患者。之前,他已经签署过捐献器官意向书。当他妻子签下放弃治疗同意书时,犹豫了。据说她绕着病房楼走了3个小时,最后签字时,手一直在发抖。

当协调员给他们家属沟通时,他妻子和女儿都同意了,但是他80岁的老父亲起初坚决不同意。

老人说,“我现在已经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了,你们怎么还不给我儿子留个全尸,我这样做了,怎么向我死去的老伴交代!”

这样的话语,就算协调员站在什么样的道义上,也不知道怎么接口了。

协调员只能采取迂回战术,先给逝者女儿做工作。经过一番努力,女儿答应给爷爷做工作。“她告诉爷爷,爸爸已经走了,再也回不来了。烧了只能剩下一把灰,可爸爸平时就爱帮助人,就让他再帮帮人吧!”

老人终于同意了。可这个过程从早上9点一直持续到晚上11点,因为家属们的犹豫,当家属同意捐献时,却错过了最佳的捐献时间,很多器官已经失去最佳使用时间。

“其实我们很能理解家属的心态,但是有的迟疑会改变最终的结果。”李明很是遗憾。

还有些家属,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通常还会提出用捐赠器官换取经济补偿的要求。“我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件事情,4月中旬,我接到一家医院打来的电话,说有一个28岁的车祸脑死亡患者愿意捐献器官。”李明立马就赶了过去。

可当他和病人家属沟通时,家属要求用捐赠器官来换取经济补偿。

在ICU门口,患者的妻子和父亲直言不讳,说器官可以捐献,但是必须给他们10万元经济补偿。患者妻子说,他们是普通的打工族,家里新盖了房,欠债几万元,另外上有生病的老人,下有嗷嗷待养的3岁小孩,他们需要生活。

“我只能解释捐赠是无偿的,如果实在困难,我们可以通过媒体等相关渠道向社会各界呼吁,帮助你们解决实际的困难。”可对方要求他给个具体数字,无法得到承诺时,家属便犹豫了。

李明就跟他们说,曾经有器官捐赠者的家属因为家庭生活困难,后来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获得了几十万元的资助。“我们不想听这些不实际的,能不能给我们写个白纸黑字的东西,我们不贪,但是确实需要钱。”

家属直接提条件,按照捐赠条例,李明只能直接拒绝了。然后家属说要去外面商量。“这其实是一场拉锯战。他们商议的时间,也是在等待我的妥协。不过,一开始就直接谈钱,我还是第一次碰到。3个小时过去,家属终于回了话,他们不捐了。虽然这是极端的个例,但是很值得我们思考。”

“多数时候,我们碰到的都是无偿捐献者。”梁云生说,刚刚楚雄有一个14岁的捐赠者,男孩父亲说,他们的捐献完全是自愿行为,希望他们的孩子以这种方式活下来,也能救别人的命。

精彩热图

河北一大学拒绝“课堂低头族” 学生上课“人机分离”

乌鲁木齐一火锅店请百名环卫工免费吃火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