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开始受理“单独二孩”申请

2014-04-02 10:30:06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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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日(3月31日)开始,云南省所有计生部门办证点、窗口开始正式接受单独二孩申请办理资料。记者走访了部分地区的计生窗口,实地了解“单独二孩”办理情况。云南省“单独二孩”政策已表决通过,目前虽尚未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但市民可以按照流程准备并报送“单独二孩”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将在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

开通专线 计生窗口提供办理指导

据了解,昆明主城四区辖区便民服务窗口及街道办事处已就市民咨询“单独二孩”政策做好准备工作,并设有咨询专线。其中,五华区:63610090,盘龙区:65615991,官渡区:67196861,西山区:68224358。记者从五华区公布的咨询专线了解到,仅昨日一天,就接到咨询电话数百个,大多是了解办理流程和如何准备报送材料。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了解“单独二孩”办理流程。由于之前已公布咨询电话,前来了解情况的市民并不是很多。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可以在该窗口领取相关审批表格,“单独二孩”原则上在女方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申请,即女方属于国家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在女方单位申请办理;女方属于私企等其他单位员工或者无业居民的,在女方户籍地居委会(社区)申请;如女方户籍地未实行该政策的,则在男方单位或户籍地申请办理。

据介绍,云南省“单独二孩”的办理条件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申请生育两个孩子,涉及再婚生育的仍按《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含收养子女),具体包括父母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已死亡且无子女;父母未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申请材料包括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夫妻双方结婚证、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第一个子女出生证明,单独一方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父母婚育证明及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单独二孩” 想说“要你”并不容易

在3月28日举行的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云南“单独二孩”政策获全票通过,云南省成为正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19省区市之一,而这一政策共涉及全省110万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

有了政策,生还是不生?对此不少市民仍心存顾虑。“我今天过来只是想了解下具体办理流程,生不生还在考虑中。”在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前来咨询的市民孙女士表示,自己虽然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但却感到“想说要你并不容易”。孙女士说:“生了二胎,势必造成家庭资源和家人精力的分散,虽说二胎的衣服、童车等资源能共用,但房子需要换更大一些的,而且教育、生活成本会随之升高,实在需要慎重考虑。”另一位前来咨询的陈先生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还是愿意要二胎。如果有两个孩子,在长大的过程中他们会学会互相照顾,互相体谅,互相学习,性格培养会更全面一些。”

还有一些前来咨询的市民,则是已经二胎怀孕的市民。对于“单独二孩”怀孕时间的界定等市民关心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云南省“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并报国家卫计委备案,该方案将于明日由相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届时二胎怀孕时间界定等细节问题将更加明了。(记者龙舟)

编辑: 宁波 标签: 申请材料 女方 二胎 夫妻双方 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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