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试行保障房价格管理新规 租售价统一分级管理

2013-12-31 16:24:50 来源:都市时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云南试行保障房价格管理新规

政府统建保障房零利润 租售价统一分级管理

廉租房与公租房实行“两房”并轨运行后,如何制定租金标准?城镇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如何定价才合理?近日,省发改委、住建厅发布《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廉租房、公租房的销售,按照“先租后售”政策实施,租金、售价全省统一,分级管理。

同时发布了《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租金和销售价格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廉租房租金标准要与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力相适应;公租房租金标准不得高于同类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的70%;住宅小区内经营性设施的建设费用,不得计入城镇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中。

公租房租金

不得高于同类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

《规定》要求,今后廉租房与公租房实行“两房”并轨运行后,制定廉租房、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参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的原则和相关要求确定。具体租金标准由各州(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建主管部门按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当地政府批准,各地租金标准核定情况报州(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其中,廉租房租金标准原则上由房屋的维修费和管理费构成,并与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租金以建设成本为基础,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承租人收入状况和市场平均租金水平分级核定。租金不得高于同时期、同地段、同区域或同类别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企业或其他机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公租房租金标准可以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不高于10%的浮动。

公租房租金标准可根据基准价格,适当考虑楼层、朝向、装修差价。对于同一幢建筑有多个单元的,其楼层、朝向、装修标准相同,租金也应相同。

此外,廉租房与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可根据承租人收入状况分档核定,也可根据承租人收入状况实行先收后返的优惠政策。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精彩热图

美宠物狗与男童做“双胞胎”

王诗龄“强吻”kimi林志颖显尴尬 曝俩萌娃有爱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