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建30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云南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显示:到2015年,云南省将培育建设(改造)30个区域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保障农产品稳定供给。
《意见》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和地方通过投资入股、产权置换、回购回租、公建租用等方式,建设和改造一批非营利性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力争到2015年,培育建设(改造)50户重点农产品流通企业、30个区域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100个专业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1000个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网络。同时,大力发展大型农资企业集团、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集团、农副产品现代购销企业集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集团,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城市大中型流通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
据省农业厅统计显示,目前全省有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35个,但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仍然缺乏,特别市场布局体系还很不合理。《意见》的出台,业界人士认为,将对完善全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将有这积极的引导作用,特别是对昆明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2010年,昆明提出了打造立足全省,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市场物流信息中心的目标,并计划完成25个大型农产品、农资批发(交易)市场建设,其中国家级批发市场10个,省级15个。目前,昆明已重点开展了昆明斗南国际花卉市场、昆明粮油批发市场、呈贡龙城农产品批发市场、寻甸羊街大牲畜市场、昆明骏骐干菜副食批发市场5个农业部重点市场的改扩建项目,同时还开展了云南东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嵩明小街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空港区泛亚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3个新建市场的前期工作。
《意见》还明确指出,每年重点培育和扶持200家省级示范社。力争到2015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达到1.8万家,综合服务社覆盖全省95%以上的建制村。同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农业龙头企业,鼓励两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邮政物流发挥在农村的网络优势,开展农资、日用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配送服务。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农贸市场开设直供直销网点。支持举办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产品展销活动,加快建设区域性农产品信息共享平台,大力培育知名品牌。(记者 廖兴阳)
来源:昆明日报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