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保障性住房建设措施不力将行政问责

2012-05-24 13:21:42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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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政府5月23日与各相关部门签订《昆明市2012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对措施不力、进度缓慢、未按规定完成目标任务的有关县市区负责人,将实施行政问责。

“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来说,期盼住房就像久旱盼雨一样,我们要加强督查落实任务,把住房这场及时雨下到老百姓的心坎上。”昆明市市长张祖林说,昆明将研究制定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督查,对工作不力、疏于管理、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厉问责。

据介绍,截止2011年底,昆明共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103844套,在建101381套,完成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建设17410户。2012年,昆明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05423套,为确保任务顺利完成,昆明市政府与各相关部门签订《昆明市2012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详细规定了各县市区保障性住房的计划任务与竣工任务,要求所有项目必须在2012年5月30日前办理完毕相关建设手续,并确保9月30日前开工建设,年底完成投资总额的60%以上。

同时,责任书还明确规定: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实施情况,将纳入昆明市对县市区住房保障的考核范围,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疏于管理、进度缓慢、资金不落实,未按规定完成目标任务的,由市监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约谈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并视情况按照《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施行政问责;对违规使用资金、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来源:新华网(记者 袁雪莲) 编辑: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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