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任前公示首提"无拉票行为"
干部任前公示,已经成为组织人事工作提高透明度,实现社会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拉票和干部任前公示原本没有联系,但近日文山州委组织部的一项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打破了这一惯例。在公示公告中,特别注明“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某某同志有拉票行为”。
文山州曾尝试“无拉票”说明
昨天下午,从搜索引擎点击至文山政务网,位于网页的左上方,“人事任免”紧挨着“本站首页”、“书记州长信箱”、“自治州机构”等五栏之后,位于第六处位置。点击进入该栏,发现共有9页、265 条关于“人事任免”的信息。包括任前公示、 人大任免、 政府任免、部门任免等八大项目。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州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文组干任公示〔2012〕第6号,于2012年4月12日在网站上发布。
该文写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文山州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内容的通知》的规定,现将赵丽荣等12位同志拟任职务、工作简历及工作实绩予以公示。“人事任免”公示中,除了提到赵丽荣等12位同志拟任职务、工作简历及工作实绩,在文尾还提及:“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某某同志有拉票行为”。该文的落款为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再查询云南其他州市甚至省级组织部门的任前公示与人事任免信息,公示内容一栏都只有简历、拟任职务和工作实绩,并未注明有无拉票行为。
因昨天是周末,未能进一步了解到文山州此举的运行规则和用意。在有限的资料中可发现,文山州一些县和局在副科正科级干部的任前公示中,从2009年开始就在尝试在公示中列出有无拉票行为的说明。
云南多人拉票被处理
透过云南省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两起拉票案,从中可看出当事人的具体拉票操作方式。
一起是省国土资源厅原总规划师、规划处处长胡珀拉票案。
2010年11月16日,省国土资源厅召开民主推荐干部大会,推荐一名副巡视员人选。根据民主推荐结果,胡珀被确定为副巡视员考察人选。随后,有干部群众举报在民主推荐过程中胡珀有拉票行为,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立即派人进行了调查。
经查,民主推荐干部大会前一天下午,胡珀给国土资源厅20多名处级干部打电话,在沟通业务工作的同时,请求对方在民主推荐时给予关照或支持。胡珀的拉票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属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取消胡珀的副巡视员考察人选资格。国土资源厅党组研究决定,免去胡珀的总规划师、规划处处长职务,调离现工作岗位。
另一起是德宏州中级法院副院长杨华相拉票案。
2010年12月27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德宏州中院原副院长杨华相拉票案。
在2010年11月底全省法院系统民主推荐部分州市法院院长人选期间,杨华相先后打电话、发短信给法院系统多名干部,请求他人在为自己拉票推荐或在推荐时给予关照。受杨华相的请托,有2人分别找关系以发短信、打电话和当面说情等方式,请求他人在民主推荐时给予杨华相关照,并将请托的情况告知杨华相;另一人利用工作便利,弄虚作假私自填写一张民主推荐表推荐杨华相为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并投入票箱,之后发短信告知杨华相。
杨华相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及委托、授意他人出面为自己拉推荐票,2人帮助、参与拉票推荐,1人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私自投推荐票等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纪委、中组部和省委关于严禁推荐拉票行为的有关规定,属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很坏。
为严肃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经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取消杨华相提名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方案。德宏州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按程序免去杨华相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德宏州纪委讨论并报州委批准,给予杨华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参与帮助杨华相拉票的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上述两起典型案例,一起是涉事官员亲自出马拉票,另一起则是借他人之手拉票。
云南省纪检监察多次强调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决不参与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并出台相关办法治理拉票行为。
文山州此举显然不是小题大做,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患于未然。
云南任前公示内容逐步变迁
对一名领导干部的任命,公示虽然只有短短几百字,但却经历多次变化,从中可窥见组织人事制度的改革方向。
任前公示从无到有,目的非常明确:充分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云南的干部任前公示,最初公示内容为公示对象的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政治面貌、学历、出生地、工作简历、现任职务、拟任职务。
2009年4月10日,云南省委组织部对公开选拔的34名年轻干部进行任前公示。令人耳目一新的是,公示公告中不仅有每一个拟提任干部的简历,还有每人在任现职期间的主要工作实绩。此举创新了干部任前公示内容,增加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了解。
新华每日电讯随后以《云南:拟提任干部任前要公示实绩 公示的业绩均为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所做的实事,而不是空洞的评价》为题作报道,该报评价说:实行“实绩公示”助防“灰色人事”。
人事任免历来为社会所关注,截至4月21日下午2点27分,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州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文组干任公示〔2012〕第6号,该人事任免文章点击数已超过31000次。
而该网政务动态头条――州政府召开全州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会议文章不到2000次,包括2010年8月16日文山旅游一栏就贴出的“普者黑的荷花”,其点击率仅为10495次。
文山州此举会否被大范围推广以及对拉票等贿选行为能起到多大作用,有待观察。(记者 姜孟冬)
●“逢提必疑”促使
干部公示制度革新
干部任前公示被认为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缕“阳光”,近年来却质疑不断,似乎越来越跟不上民意期待。革新迫在眉睫。
质疑直逼公示“软肋”
“逢提必疑”似乎成为“惯性”,成为提拔年轻干部必经的一道“坎”。近日,据报道,湖南湘潭岳塘区,一位名为“王茜”的20岁女生将被提拔为该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并将“上派到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任副主任科员,跟班学习”。不少网友质疑:按资料推算王茜应14岁或者15岁上大学。当地回应迅速,已成立调查组,就王茜的学历、工作经历以及此次任用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网友提出的质疑直逼“软肋”,而相关部门的回应或调查结果势必难以弥合产生的“裂痕”。在一次一次的质疑、回应、质疑循环往复中,我们再不能简单归咎于组织部门的“疏忽”,是釜底抽薪,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时候了。
“逢提必疑”使干部公示产生信任“危机”,但更说明公众不再满足干部提拔之前的简单“亮相”。较真与“苛刻”,是公众参与意识的提升。相反,干部任前公示的内容却“循规蹈矩”,有的地方甚至“删繁就简”,暴露出现有公示制度的“先天不足”。
公示制度缺乏刚性标准
公示质量不高、信息不对称是“逢提必疑”的主因。除了年龄工龄等细节,为何要提拔,有哪些业绩,为何要“破格”,“特殊”在哪等等,也就是百姓说的何德何能,这些关键要素自然不能让公众“雾里看花”。
然而,这些“关键要素”往往缺少统一的评估标准,使“硬杠杠”变成了“软柿子”。因此,在干部公示上,全靠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必然会产生避重就轻,甚至选择性公示。刚性的公示制度却没有刚性的公示内容和标准,正暴露出公选干部的制度性缺陷。
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干部提拔任用公示的内容将更加广泛。如家庭主要成员情况、财产情况等必将成为公示内容,也就是干部公示改革将涉及“深水区”,而这必然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阻力。
改革如何“破冰”,能不能成为“拐点”,就要从制度设置上找到一条新路径,需要修缮制度,政策支持。干部公示从局部到全“裸”,不是能不能、敢不敢的问题,而是改革和尊重民意的必然选择。(综合)
来源:都市时报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