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救灾民政救助特别行动”在云南全省展开

2012-04-12 10:33:52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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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旱面前,一项“抗旱救灾民政救助特别行动”在全省展开。各级民政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出一系列举措,用实际行动履行着庄严的承诺——决不让一个群众没水喝没粮吃。

摸清灾情底数 科学制定方案

近期虽偶有小雨飘落,但云岭大地的旱情仍未得到根本缓解。

截至4月5日,旱灾已造成全省16个州市128个县不同程度受灾,因灾需救助人口达269.39万人。

摸清灾情,是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的基本前提。面对灾情,全省民政系统迅速行动,组织大量工作人员走村串寨,详细调查受旱困难群众的缺水、缺粮状况。在此基础上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综合分析、评估旱情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救助方案。

为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省民政厅各相关处室全面实行了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要求全省民政部门全部开通、公示救助电话,保证受灾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及时下拨资金 确保基本生活

通过争取国家支持、地方各级财政加大投入、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捐赠等多种渠道,云南省千方百计筹集抗旱救灾资金,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截至4月9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共投入生活救助资金4.81亿元,保障了478.64万人的基本生活。全省派出了476万人次参加抗旱救灾行动,救助缺粮人口170.76万人,解决饮水困难人口239.93万人和其他救助67.93万人。购买了2.16万吨粮食,储备了1.1万吨粮食。

社会各界心系灾区,及时伸出援手。据统计,截至4月9日,全省民政部门共收到抗旱救灾捐款9614.39万元(其中:省级5710.71万元,州市3903.68万元),接收捐赠大米49.1万公斤。其中,省慈善总会接收的5600万捐款已下拨至州市。

分片包干督查 落实救助责任

为切实做好旱区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云南省建立了旱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省、州(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的工作责任,杜绝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受灾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吃不上饭、喝不上水的情况发生。

省民政厅先后派出由厅领导带队的8个督查组,对全省16个州市进行分片包干跟踪督查,督查行动自3月27日开始,到旱灾结束为止,各督查小组每20天到包干州市督查一次,检查、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和救灾救济款物的管理使用工作,每周收集汇总一次灾情,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同时,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也实行分片包干,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到实处。(记者 谢炜)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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