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抓好抗旱保民生促生产工作

2012-03-14 10:46:11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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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抗旱保民生促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从当前到5月下旬,是云南省抗旱保供水最严峻、最困难、最关键的时期,为迅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参加云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决不让旱区一个人没水喝”的庄严承诺,必须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抗旱保民生促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坚决把抗旱保民生促生产作为各级政府当前的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抗旱救灾和确保人畜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应负总责。各级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把抗旱保民生、抗旱促生产作为当前一切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力度,积极筹措抗旱救灾资金,切实抓好灾区群众的饮水安全,对饮水困难、运水较远的地方,各级政府要安排资金、组织车辆,帮助群众运水解渴。要严格落实州(市)级领导包县(市、区)、县(市、区)级领导包乡(镇)、市县两级部门挂钩包村委会(社区),定领导、定部门、定责任、定任务、定时限的包保责任制,确保重灾地区群众有水喝、有饭吃、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二要务必全面落实和健全旱情监控反馈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水利、民政等部门及乡、村等基层组织要全面、真实、仔细、及时做好受灾群众特别是特殊人群缺水、缺粮情况的调查核查工作,及时准确汇总上报情况。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四群”工作,主动当好民情调研员,带头深入旱区调查了解灾情。各包保责任单位和人员要随时了解掌握包保对象的缺水缺粮情况,采取设立联系卡、公告牌等方式,将需水、送水电话明明白白告知每一个村寨、每一位群众,确保缺水情况能及时掌握、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三要围绕确保每一个灾区群众都有水喝有饭吃的目标切实加强和落实抗旱服务工作。各级政府和各包保责任单位要整合抗旱服务组织、消防、城市绿化等单位的送水车辆,由政府统一调配管理,对缺水严重、位置偏远的地区积极组织无偿拉水、送水,要确保所包村组和人员的饮水安全。对运距较远但群众有能力自己拉水的,要认真执行远距离拉水给予适当补助的临时措施;对无力购买运水工具的贫困群众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和学校、医院等单位,当地政府要认真组织力量定时、定点及时送水。对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空巢老人、困难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饮水、吃饭困难的要安排专人将水和粮送到这些弱势群体的家中,确保弱势群体的饮水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

四、进一步明确职责齐心协力抓好抗旱救灾工作。各级水利(水务)部门要加快省级和各地安排的应急供水项目工程建设,确保3月底全部竣工投入使用;要采取政府补助、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等措施,利用有限水源,抓紧灌满、储满所有小水窖、小水池,以缓解旱区生产生活用水矛盾。要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调度,统筹安排好城乡群众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最大限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要加大对各种水源的调配管理,坚决防止因旱灾争夺水资源和因人畜饮水困难等引发群体性事件。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积极筹措抗旱救灾资金,全力支援灾区做好抗旱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抓好地下打井找水工作。各级物价部门对于哄抬水价的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对缺粮人口的救助救济力度,及时发放救灾物资和补助资金。通过各种措施和艰苦努力,确保灾民能够得到及时的关爱和有效救助,确保受灾群众生活基本需求。

五、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监督和督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包保责任制、旱情监控反馈机制、抗旱服务机制的督促检查,把省委、省政府关于抗大旱保民生促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若因工作不力而造成困难群众喝不上水、喝高价水或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地方,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干部的责任。

六、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营造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支持灾区群众抗旱减灾的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新闻宣传部门要正确把握抗旱救灾宣传报道的主旋律,切实为社会各界关注了解云南旱情,支持云南抗旱救灾,鼓舞全省人民战胜旱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宁波

编辑: 宁波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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