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鼓励外出办公乘公交 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今年2月初,国家发改委会同17个部委共同制定《“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公务用车每周按牌号尾数限行1天”。近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对公务车的节能进行规定,提倡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市民可在3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省政府法制办。
浪费能源压缩下年经费
《办法(草案)》拟规定,省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监测体系和信息管理平台,并定期统计和公布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状况。县级以上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统计、上报并公布本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状况。
公共机构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强化能源计量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并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建立统计台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本级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能源消费状况报告。在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和分析,加强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当向本级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出书面说明;造成能源严重浪费的,经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请本级政府同意,由财政部门在安排该单位下一年度预算时压缩其1%至5%的公用经费。
公车优先选低能耗车辆
公务车的节能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办法(草案)》对加强公务车辆节能管理作出了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控制车辆数量;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备公务车辆,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和清洁能源型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车辆;制定公务车辆节能驾驶规范,执行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等制度;建立公务用车油耗台账,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和节油奖励;同时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公共机构应当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逐步淘汰高能耗用能产品、设备。推进电子政务,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推行无纸化办公、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等,降低能源消耗。通过采取办公建筑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设计,采用限时开启、间隔开灯等方式改进电路控制,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以及对网络机房、食堂、开水间、锅炉房、配电室等部位的用能实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等措施,加强用能管理。(王云)
来源:春城晚报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