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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权事业新进展
2011-03-29 18:02:5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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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利、文化权利和健康保障权利

九十年代以来,西藏的教育、文化和卫生事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促进了人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利、文化权利和健康保障权利。

为发展教育,国家在西藏实行了许多特殊优惠政策,在农村和牧区学校推行寄宿制,对部分藏族中小学学生实行包吃、包穿、包住的政策;在乡镇以上中学和小学逐步实行助学金制度和奖学金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在西藏招生实行“以当地民族为主”的原则,对藏族等少数民族的考生实行更加宽松的“适当降低录取分数、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等。

目前,西藏自治区已形成较完备的现代教育体系,教育的普及程度不断提高。1997年,西藏已建立完全小学、村办小学4251所,在校小学生达到300453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78.2%,比1991年提高32.6个百分点。西藏现有中学90所,在校中学生比1991年增加17155人。西藏自治区还办有4所高等院校,16所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西藏青壮年文盲率比西藏和平解放前下降41个百分点。

1991年至1997年,西藏共新建中学27所、乡完全小学278所、村办小学1359所,新建校舍58万平方米,改造旧校舍30多万平方米。几年来,政府对教育投入逐年增加,1997年,教育投资均占自治区财政预算支出和预算内基建投资总额的18%。这一切都与旧西藏只有少数僧官和贵族的子弟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儿童入学率不足2%,广大农奴和奴隶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等情形,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从八十年代中期起,中央政府还拨出专款,在内地一些省市创办西藏初中班,在北京、天津、成都各建一所西藏中学,供部分西藏中学生到内地学习。到内地学习的西藏学生的交通、食宿、服装、医疗等经常性费用支出均由国家承担。举办内地西藏班(校),中央政府累计拨出基建专款7300万元,各有关省市财政配套资金1亿多元;中央政府每年拨出600万元,有关省市财政列出专项经费,用于在内地的西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1985年至1997年,内地各级各类西藏班(校)共招收西藏学生18000人,已有5000多名大、中专毕业生返回西藏参加当地的建设。目前有13000名西藏学生在内地26个省市100多所学校学习。

西藏的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国家重视保护和发展西藏的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和繁荣西藏的文化事业。

具有浓厚民族特色、对西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有重要作用的藏学研究事业,得到国家的重视和扶持。目前,全国从事藏学研究的机构有50多个,从事专业研究及其辅助工作的人员有2000多人。其中,国家在首都北京设有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设在西藏的藏学研究机构有10多个,承担并已完成的重大研究课题有100多项。全国各藏学研究机构近年来举办了涉及西藏历史、语言、宗教、民族、哲学、文学、艺术、教育、天文历算、藏医等单科或多学科的学术讨论会60余次,完成的重要课题300多个,已经出版和正在出版的藏学专著、编著400多部。由藏族学者撰写的《西藏通史》、《藏史明镜》等著作获得国内外的好评。

国家重视藏语文在西藏自治区的学习、使用和发展,切实保障藏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藏语文是西藏的各级各类学校,以及在内地开设的西藏学校或西藏班学生的主课,要求学生在中学毕业时,具有熟练掌握藏语文读写的能力。西藏已完成义务教育阶段500种中小学教材的藏文编译,并已开展编译出版科技资料藏文目录,搜集整理藏文科技资料的工作。为推动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现代化,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西藏自1994年开始进行“信息技术藏文编码字符集”国际标准的研制工作,并于1996年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多文种编码国际标准审定会议上获得通过。这为藏语文步入现代信息媒体领域,在网络媒体中实现信息处理和交换,建立了良好的基础。1995年,西藏成立了藏语文术语统一标准化委员会,开始藏语文统一标准化和社会用语规范化。

古老的藏医、藏药继续得到重视。目前,西藏共有藏医机构14所,60多个县医院内设有藏医科。全区各级藏医院(科)门诊量达年均50多万人次。每年生产的藏药成品10万公斤,品种350多个。十几种名贵藏药获国家医药产品金、银奖,有的获国际传统医学大会奖。

对西藏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大规模、有系统的普查、搜集、采录、整理、研究和编辑出版的工作一直在加紧进行。汇集300多张图片、80余万字的《中国戏曲·西藏卷》已于1993年12月正式出版发行。137万字的《中国歌谣集成·西藏卷》也于1995年出版发行。涉及藏族民间艺术和宗教艺术的总共十大部的文艺集成志书将陆续出齐。《格萨尔王传》是藏族民间艺人创作、加工并一直作为口头说唱艺术在民间流传的英雄史诗,被西藏自治区列为重点研究课题,并设立专门机构进行抢救、整理。有关研究机构已收集民间艺人传唱资料录音5000多盘,录像数百盘,整理出文字4000多万字,发表研究《格萨尔王传》的学术论文1000多篇,出版研究专著30多部。通过努力,使这一长期零散传唱的口头文学变成了一部系统完整的文学巨著。许多藏族学者和宗教界人士称赞这“实现了历代藏族人民的一大心愿”。西藏自治区专门成立了由国家拨款支持的藏文古籍出版社,搜集、整理、出版藏文古籍。大批古藏文书籍、古代木简及金石文字均得到保护。在抢救出版的古籍中,有反映藏民族历史的孤本《德吴宗教渊流》,还有《西藏历代法规选编》、《藏族工艺典籍选编》、《医学论著选编》、《西藏古迹选编》等。

进入九十年代,西藏基本完成了全区范围内的文物普查,共调查发现各类文物1768处。大批珍贵文物得到全面保护。六十年代以来,国务院公布的西藏辖区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并确定西藏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7处。1994年,著名的布达拉宫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西藏自治区档案馆是中国目前保存地方档案最丰富的档案馆之一。1997年10月,由国家投资9000多万元建设的西藏博物馆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达2.25万平方米。

西藏广大人民群众如今拥有充分的创造和享用文化的权利。现有多功能群众文化艺术馆35座,乡村文化室380多个。在西藏广阔的城乡建立了电影放映发行网络,有电影发行放映单位650个,在农牧区实行免费放电影。1996年译制藏语影片25部,拷贝500余个。九十年代以来累计译制藏语影片630多部,8500多个拷贝。西藏现有图书、音像出版社4家,其中西藏人民出版社累计出版图书6589种,7694万册。公开发行的藏文报刊有23种。到1996年,西藏已建成无线电台2座,无线电视台2座,广播发射或转播台35座,电视转播(差转)台240座,卫星地面接收站700多座。投资近亿元的西藏自治区图书馆已于1996年6月正式建成开馆,藏书59万册,其中仅收集、整理和保护的藏文古籍就达10多万册。

富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的繁荣,使西藏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西藏全区现有以藏族为主体的文艺工作者1万余人,拥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0个,小型专业演出队15个,业余文艺演出队和藏戏队160余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经常下乡免费为群众演出。此外,还有专门的民族艺术教育、研究机构和文学艺术团体等11个。1996年,西藏专业文学艺术和表演作品获国外大奖1个,全国性奖10个。在藏族的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活动中,如藏历新年、雪顿节、酥油灯节、望果节等,西藏城乡到处都有丰富多彩的民族歌舞艺术表演。九十年代以来,西藏共有30多个歌舞团、艺术团、学术团赴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奥地利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访问演出和学术交流,同时举办文物、图书、美术、民族服饰、工艺品展览等。

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各级政府重视西藏人民的健康保障。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西藏已初步建成遍布城乡的医疗卫生保健网络。1997年末,西藏的卫生机构发展到1324个,比1991年增加127个;医院床位总数6246张,比1991年增加1169张,平均每千人口医院床位超过2.5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0929人,比1991年增加1189人,平均每千人口医生1.84人,护士0.7人;乡村医生和卫生人员数已达4402人,比1991年增长24.46%。而在封建农奴制度时期的旧西藏,只有三所医疗设备极为简陋的官办藏医机构和少量私人诊所,从业人员不足百人,加上民间藏医也只有400余人。

国家对西藏群众的医疗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在西藏农牧区实行免费医疗,在城镇实行个人医疗资金账户和公助相结合的医疗费用承担办法。1992年至1997年,中央政府和西藏各级政府用于卫生方面的支出共计96461万元。

妇女、儿童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在西藏得到重视。到1996年底,西藏有妇幼保健机构34所,爱婴医院8座。108所县以上医院均设有妇产科,110个重点乡设立了妇幼保健室,对25万多名儿童进行了生长发育调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从1986年起,在全西藏范围内对儿童实施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糖丸、百白破混合制剂和麻疹疫苗的基础免疫,儿童免疫率为85%。7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覆盖率为51.25%。目前,西藏产妇接受新法接生率为50.8%,拉萨市为100%,在项目县范围内,婴儿死亡率由1989年的91.8‰下降到55.21‰。

现在的西藏,人民的卫生保健状况与旧西藏不可同日而语。从六十年代起,西藏就消灭了天花病,其他一些危害较大的传染病、地方病也得到了有效控制或被消灭。1996年,伤寒、肝炎、流脑、流感等14种传染病的总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比1991年下降45.52%和67.16%。1995年,西藏已消灭脊髓灰质炎。西藏自治区政府承诺到200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消除碘缺乏病。而在旧西藏,天花、鼠疫等烈性传染病屡有发生和流行。据记载,西藏和平解放前的150年间,天花大流行过4次,其中1925年的一次,仅拉萨地区就有7000人丧生。1934年和1937年的两次伤寒流行,拉萨又有5000余人死亡。

人民享有的健康保障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西藏人口的平均期望寿命从旧西藏的36岁,大幅度提高为目前的65岁。同时,西藏人口也大幅度增加,彻底改变了旧西藏人口增长长期停滞的状况。1734年至1736年间,当时的中国清朝中央政府曾在西藏地区作了详细的户口调查,统计的西藏人口为94.12万人。二百多年后的1953年,西藏地方政府申报的西藏人口为100万。这也就是说,在这二百多年间,西藏人口仅增加5.8万,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而西藏和平解放后,从1953年至1993年,西藏人口从100万增加到230多万,其中藏族人口增加了116万,40年间增加了1倍多。至1996年底,西藏人口已达244万,其中藏族人口占95%。这一事实不仅彻底戳穿了达赖和西方一些人所编造的“西藏人口正在减少”,甚至危言耸听地声称“藏族人正在遭受种族灭绝”的谎言,而且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新旧西藏不同的人权状况。

四、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中国政府尊重并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中国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民法通则》、《教育法》、《劳动法》、《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法律都有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具体规定。这些法律规定在西藏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在西藏,目前藏传佛教各类宗教活动场所达1787处,住寺僧尼46380人。西藏自治区及所辖7个地市均设有佛教协会,自治区佛教协会办有佛教刊物和藏文印经院。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中国政府一贯尊重和保护藏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1951年,中央政府与达赖喇嘛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签订的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明确规定,在西藏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寺庙的收入,中央不予变更”。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在废除三大领主包括上层僧侣的封建特权,废除剥削制度,实行政教分离的同时,中央政府再次重申要“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俗习惯”,由宗教界人士按民主原则自主管理寺庙。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先后将布达拉宫和大昭寺、札什伦布寺、哲蚌寺、萨迦寺、色拉寺等著名宗教活动场所列为全国或自治区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八十年代以来,国家每年都拨发专项资金和黄金、白银等用于寺庙的维修、修复和保护。国家用于这方面的资金已达3亿多元。

到目前为止,由国家和自治区出资维修、修复的著名寺庙有:大昭寺,白居寺,则拉雍仲寺,敏竹寺,兴建于八世纪的桑耶寺,藏传佛教格鲁派四大名寺札什伦布寺和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昌都强巴林寺,热振寺,萨迦派的萨迦寺,噶玛噶举派的楚布寺、噶玛丹萨寺,直贡派的直贡帖寺,苯教的墨如寺、热拉拥仲林寺,以及夏鲁派的夏鲁寺等。对布达拉宫的维修,国家共拨专款5500多万元,历时5年多,维修面积达33900平方米。国家资助专款670万元、黄金111公斤、白银2000多公斤及大量珠宝,修复了五世至九世班禅灵塔祀殿。为修建十世班禅灵塔祀殿,国家一次就拨专款6620万元、黄金650公斤。1994年,国家又拨款2000万元,继续修复甘丹寺。

西藏不断加强对宗教典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九十年代以来,藏文《中华大藏经·丹珠尔》(对勘本)、《藏汉对照西藏大藏经总目录》、《因明七论庄严华释》、《慈氏五论》、《释量论解说·雪域庄严》、《嘛尼全集》等陆续整理出版。已经印出《甘珠尔》大藏经达1490多部,还印出大量藏传佛教的仪轨、传记、论著等经典的单行本,供给寺庙,满足僧尼和信教群众的学修需求。宗教研究机构、高僧、学者的有关佛教专著,如《贝叶经的整理、研究》、《西藏拉萨现存梵文贝叶经的整理》、《西藏宗教源流与教派研究》、《活佛转世制度》、《郭扎佛教史》、《西藏苯教寺庙志》、《中国藏传佛教寺庙》、《西藏佛教寺院壁画艺术》等,都正式出版发行。

在西藏各寺庙开办的学经班中,进行宗教经典研习的学经僧人有3270人。近几年来各教派推荐、输送了50多名活佛、格西和寺庙民主管理组织成员到北京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进修深造,已有20多名学僧学成毕业。

国家尊重活佛转世这一藏传佛教的信仰特点和传承方式,尊重藏传佛教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1992年,根据宗教仪轨,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批准了第十七世噶玛巴活佛的继任。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于1995年经金瓶掣签,并报国务院批准,完成了十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以及第十一世班禅的册立、坐床、受戒这一佛门盛事。

各级政府对西藏的各种宗教、各个教派及信教和不信教群众一视同仁,尊重并依法保护各种宗教活动。信教和不信教群众、藏传佛教的各个教派都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各寺庙均由民主选举的管理机构,自主地管理寺庙内部的事务。僧尼们自主地学经、辩经、听高僧讲经说法,举行灌顶、受戒活动,传授密宗法要,修习各种仪轨,给信徒们念经、超度亡灵、摸顶祈福等。信徒们可以自由地去寺庙、神山、神湖朝拜,转山、转经、上供、斋僧布施、煨桑、诵经。在西藏到处都可以看到善男信女悬挂的经幡、堆积的刻有佛教经文的嘛呢堆和磕长头、转经、朝拜的信教群众。信教群众家里几乎都设有小经堂和佛龛。据估计,每年到拉萨大昭寺朝佛敬香的信教群众就达上百万人次。

结束语

大量事实充分说明,西藏的人权事业在不断进步,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各级政府为保障和促进西藏地区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努力,西藏人民今天享有的人权是旧西藏无法比拟的。西藏人权事业进步和发展的事实,是无可辩驳的。这是到过西藏、对西藏历史有所了解的国内外人士都可以得出的公正的结论。达赖诋毁今天西藏的人权状况,但在西藏大规模地粗暴地践踏人权的情形,恰恰是在达赖统治的旧西藏发生的,这是旧西藏残暴、野蛮、黑暗的政教合一制度和封建农奴制度产生的罪恶。流亡在外的达赖对旧西藏普遍的践踏人民群众基本人权的状况只字不提,竭力掩饰,却对新西藏的发展、进步百般诋毁和攻击,以编造耸人听闻的谎言欺骗世界舆论。“妄语戒”是佛教的根本戒条之一,达赖肆意编造谎言,违背和践踏这一戒条,这只能向世人暴露其打着宗教旗号进行分裂祖国活动的本来面目。

西藏各族人民正在同心同德地建设新西藏。由于西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起点很低,高海拔、严寒和缺氧的自然条件制约着经济的发展,目前西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仍然不高,西藏人民享有的人权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各级政府将一如继往地为在西藏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发展、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出艰巨的努力,以此来继续推动西藏地区人权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来源:新华网 编辑:邓京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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