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下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9·18”地震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并公布恢复重建政策。
9月18日印度锡金邦发生6.8级地震,导致西藏日喀则地区亚东、定结等15个县和山南地区洛扎、浪卡子等8个县受灾,造成西藏7人死亡、136人受伤,并有两万多户共计11万多人受灾,地震还造成西藏1249户房屋倒塌,道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都有不同程度的受损。
灾情发生后,国家民政部立即派员前往西藏受灾严重的亚东县,国家民政部已经向西藏调拨了7000顶帐篷、5万床棉被、5万件棉大衣,目前已经陆续运抵灾区。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时有效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组织各方力量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西藏自治区主要领导亲赴一线指挥抗震救灾工作。紧急调运和发放民政救灾帐篷6389顶、棉衣裤11018套,棉大衣11400件,绒衣裤2000套,其他各类衣物9829件。同时,10688床棉被、1010床藏毛毯、2293床藏被、3400双鞋子都已发往受灾地区。截至9月30日,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共接受社会各界现金捐款8751780元,物资捐赠折款2149100元。目前, 32017名受灾群众已经得到紧急转移安置。遇难群众的善后得到妥善处理,受伤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灾区市场物资供应充足,物价稳定;灾区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生产秩序正在逐步恢复当中。
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党委外宣办主任晋美旺措向媒体介绍了西藏自治区出台的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冬季基本生活补助办法、支持灾区恢复重建若干政策、灾后民房恢复重建、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办法等扶持政策和措施。
——转移安置过渡期群众生活救助补助机制。对转移安置的受灾群众,在转移安置期间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根据灾区需要安排各种救灾物资,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能够得到及时医治,基本生活有保障。
——灾后民房重建政策。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公助民建、经济适用、安全可靠”原则,制定重建工作方案;按照“集约节约用地、方便生产生活”的要求,加强重建工作规划指导,统筹安排道路、水、电、环卫、通信、广播电视、村级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按照“经济可行、安全适用、方便施工”的要求,科学设计、规范施工,提高房屋的抗震能力。
对倒塌和严重损毁需要重建的民房,边境灾区(以县为单位)每户补贴6万元,非边境灾区每户补贴5.8万元;对中度受损的民房,边境灾区(以县为单位)每户补贴1.6万元,非边境灾区每户补贴1.4万元;轻度受损的民房,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赔付;受灾群众重建民房贷款执行扶贫贴息贷款利率政策,城乡居民重建民房贷款实行信用贷款,对受灾前未能清偿的农牧民实施安居工程和城镇居民贷款根据本人意愿或偿还能力给予展期(往后推延预定的日期或期限)。
据悉,预计到2012年8月底前,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将全部完成。地震损毁的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和其他建筑物,按照“行业归口、分工负责”的原则,纳入西藏自治区统一规划,由西藏自治区各个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重建方案,区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结合自治区“十二五”规划,先期安排实施。
来源:中国日报西藏记者站(记者 达穷)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