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下午,自治区召开“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藏”座谈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张德江委员长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加强宪法实施,推进依法治藏。
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作出批示。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玛赤林主持座谈会并讲话。
陈全国在批示中指出,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陈全国强调,要以纪念国家首个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张德江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努力形成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宪法与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以多种形式推动宪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寺庙,把宪法精神融入国民素质提升和核心价值观培育,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凝聚起依法治国的强大力量;要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制度, 把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充分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白玛赤林要求,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切实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切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不断巩固党在西藏的执政地位,动员和组织各族人民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西藏建设的伟大实践。二是要广泛宣传宪法、自觉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促进宪法深入广泛宣传作为重要任务,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形式,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六五”普法决议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法律七进”,扩大覆盖面,在全区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遵守法律,更好地运用宪法和法律规范自身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三是要全面实施宪法、自觉履行宪法使命,切实发挥人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藏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充分运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权,着眼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足西藏区情、注重地方特色,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切实做到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能管用,推动宪法和法律在我区的有效实施;要健全监督机制,用活用足法定监督方式,切实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的遵守和执行,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大力推进依法治藏进程,努力建设法治西藏。
白玛赤林强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藏,任重而道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大力推进依法治藏,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与会同志围绕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分别在座谈会上发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春来、新杂·单增曲扎、马如龙、多吉、武金辉、维色,秘书长段襄征等出席座谈会。(记者 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