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存在一些群众因为突发事件或事故,致使生活陷入困境乃至面临生存或心理危机的现象。如何确保因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群众得到及时救助,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今年5月1日起,藏区施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首次将“救急难”作为社会救助的基本方针予以明确,为遭遇急难问题的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民生“安全网”。
旦增晋美是拉萨市城关区热木其社区居民,今年35岁,去年被诊断为鼻癌。虽然他的住院费用都及时得到了报销,但长时间靠药物治疗,花掉了家里几乎所有的积蓄,家里因病致贫。听说城关区民政局有社会救助,旦增晋美就向居委会递交了救助申请。
收到旦增晋美的救助申请后,热木其社区居委会主任拉巴次仁立即派人到他家中对其困难程度、经济状况等进行了逐一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根据申请救助事项,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城关区民政局审批。
拿到救助金,妻子达娃格宗喜极而泣:“申请提交后没到10天我们就拿到了救助金。城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还告诉我,以后有什么困难都可以及时去找他们,服务态度特别好。”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首次将“救急难”作为社会救助的基本方针予以明确。对此,藏区民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和民政部的统一部署,积极部署“救急难”工作,研究制订试点方案。
随后,藏区民政部门下发了《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市)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目前全区共确定7个县试点单位。同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订了《“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救助方式、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
今年5月起,拉萨市民政局在城关区开展了“救急难”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切实为辖区困难群众解决了生活困难。
为进一步做好试点,拉萨市城关区民政局结合实际,制订了城关区《关于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方案》,并对实施对象、实施标准、实施程序作了科学规定。目前,试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在群众中营造了良好的救助氛围。
据了解,截至目前,拉萨市城关区民政局共救助“救急难”对象17人,救助金额7.1万元。其中,对5名流动人口困难群众实施了救助,救助资金达3.2万元。此项举措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针对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下一步工作中,他们还将协调相关部门开通“12349”社会救助热线,为救助对象提供一个良好的咨询服务平台。同时,将加强与组织部门协调,尽快落实人员编制问题,确保对“救急难”申请对象进行科学化、规范化认定。另外,还将结合开展现有试点工作的经验,出台可行的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标准,推进“救急难”工作全面实施。
为了“救急难”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拉萨市政府采取多种措施。首先,市、县两级政府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拓宽了困难群众求助渠道,有效整合了各类社会救助资源,形成了强大社会救助合力;其次,依托县(区)、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加强与各部门配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制定了分办、转办流程,为遭遇急难问题的群众提供“绿色通道”,切实做到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再次,不断完善各类救助政策,逐步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八项救助制度,确保急难对象在解决急难问题后进入日常救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