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那曲地区巴青县牧民在医院住院治疗(9月8日摄)。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提高西藏农牧区医疗专项补助经费,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高。目前,农牧民医疗财政补助标准从2001年的年人均15元提高到目前的年人均300元。农牧民个人缴费本着自愿的原则,个人缴费标准年人均达到20元。西藏农牧民医疗制度最高报销额由原来的8000元提高到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且不低于5万元。新华社记者普布扎西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