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我区各级政府将加大促进就业工作力度,以“就业优先”为原则,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坚持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
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姚瑞峰介绍,今年,我区城镇新增就业将达到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82万人次、34.5万人,劳务创收17亿元以上,培训各类人员2.2万人。
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完善和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研究制定鼓励我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到区外就业的相关政策;探索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施展才华;认真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考录工作和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大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力争今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
着力做好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利用拉日铁路、藏木水电站等大型建设项目,努力扩大转移就业规模;全面实施“人才技能工程”,加大农牧民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帮助农牧民工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增强其市场竞争力,促进其技能增收;加快建立“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劳务输出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劳务品牌打造工作,发挥品牌效应。
积极为城镇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3545”人员等城乡困难群体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一条龙”就业服务。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援助机制。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技能培训管理,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监管;稳步推行培训项目公开招标制度,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做好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积极拓宽职业培训范围,创新培训模式和工作机制;积极推广卫星远程培训;整合政策,搭建平台,强化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逐步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
切实加快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步伐,着力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针对性强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推荐一批民办诚信职介机构,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切实维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用工备案登记制度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强化对就业形势的分析与监测,逐步建立和完善失业预测、预警、调控机制和失业统计制度。
来源:《西藏日报》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