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乌市在主要污染物减排战役中,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均减排总量均超额完任务,减排量和减排强度连续三年列全疆第一。
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去年年初,我市确定的2013年度的减排目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种主要污染物分别减排20000吨、8000吨、1000吨和300吨。经自治区环保厅年终核查,2013年乌鲁木齐市全年实际减排上述四项污染物45426.56吨、34073.59吨、1199.06吨和1142.72吨,各项减排指令性指标均大幅度提升,其中二氧化硫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
据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考核一个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刚性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国家在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的基础上,再增加氮氧化物和氨氮,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减排指标“由二变四”。
“近年来,乌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必然带来污染增量。超额完成减排任务,意味着首先要化解掉污染增量,然后还要削减相当大的存量。”市环保局副局长朱英杰介绍,为确保完成减排任务,2011年至2013年,我市通过完成109项减排项目,其中污水减排项目38项,大气污染减排项目71项,力争把污染物排放控制在最低限度。
在工程减排方面,近年来,乌市对“排放大户”主力电厂实施脱硫工程建设,在役机组已实现100%脱硫,关停小机组432兆瓦,对84家重点污染企业实施了高效脱硫除尘改造,对煤场、灰场的扬尘污染治理项目全面开展。
在结构减排方面,乌市按照“应关尽关、应治尽治”的原则,关停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全市55家污染企业提前1年全部完成搬迁;连续两年实施“煤改气”工程,拆除大小燃煤锅炉1.7万多个,新建燃气锅炉960台,彻底改变了中心城区供热能源结构,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大幅下降,2013年二氧化硫较上年降幅达48%,中心城区实现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
在管理减排方面,乌市自2011年起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并于去年7月1日起,要求新车落户及外埠车转入全面实施国四标准,11月1日起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和“无标车”禁行措施,先行封存淘汰了20%的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
三年来,乌市合计减排二氧化硫81877.05吨、减排氮氧化物46594.72吨、减排化学需氧量15533.98吨、减排氨氮3071.7吨,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起到了极大的改善作用。
今年,乌市周边所有电厂将在6月底前完成脱硝工程建设,并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同时计划淘汰1.4万辆“黄标车”,预计可提前一年完成氮氧化物及化学需氧量的“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
此外,乌市还将通过对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及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投运,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实现氨氮污染物2014年年度减排目标。(记者 茹克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