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笔者从轮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春节期间,该县纪委重申13条禁令,确保了全县党员干部过上“廉洁年”, 节日期间无一人一车违反廉政禁令。
据悉,轮台县纪委13条禁止性规定包括: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驾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开展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虚列开支报销或转嫁摊派相关费用等。
轮台县纪委副书记郭峰介绍说:“春节期间,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组织集中检查、专项检查、暗访等形式,加大震慑力度,认真办理群众的信访举报,始终对违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通讯员 林海 周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