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风建设巩固年”活动中,新疆阿克苏市法院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实行“廉内助制度”,把对干警的廉政监督从八小时延伸到八小时外,把对干警的廉政监督从单位延伸到家庭。
该制度规定,每年年初,由院纪检监察部门拟定“廉内助责任书”与干警家属签订,该责任书规定了干警家属对干警落实党风廉政规定、廉洁自律和从业活动情况的监督义务,防范原则和纠正措施等,并视干警家属落实“廉内助”的实绩予以表彰奖励,从而在全院干警的家庭中努力营造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党风廉政工作氛围。(通讯员 周忠峰)
实习编辑 艾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