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奎屯市出台了《关于印发奎屯市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此办法的出台,为规范该市建筑行业市场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坚实保障。对来奎屯务工的人员来说,是一个福音。
《办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使用农民工时,要实名申报农民工人数,在施工前,需按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才能开工建设。各职能部门要为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各负其责,不得推诿扯皮。通过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使《办法》能够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法方面,奎屯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加大了巡查和监督力度,一旦发现欠薪问题,将依法严处。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特约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杨文昭)
实习编辑 黄金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