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做好2013年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不断增强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在奎屯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下,奎屯市工商局全体干部于4月22日下午参加了全疆公职人员学法考试。
工商干部参加公职人员学法考试
本次考试以《宪法》、《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普法读本》、《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自治区“六五”普法规划为主要内容。为确保考试能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市普法办于下午15时30分将试卷上传到政府OA网后,由各部门分别上线进行考试题的下载和打印,同时采取交叉监考方式进行,工商局与市统战部、科技局三个单位相互交叉监考,相互之间做到了严格、认真,保证了此次考试的顺利进行。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自觉守法,做守法的楷模,本身就是最好的普法,因此通过此次公职人员学法考试,该局干部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严格执法,自觉规范履责的重要性,并表示将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切实增强法治观念,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维护。(记者 毛卫华 通讯员 顾玉萍)
实习编辑:李思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