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法制宣传
2013年4月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次法制宣传的主题定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区”。为了将此次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更加深入人心,奎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全市41个行政执法单位和5个街道办事处在市普法办的牵头带领下,于4月13日、14日两天在人流聚集的三洋广场上开展了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在这次法制宣传活动中,各部门以宣传《宪法》和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主,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单、制作专题板报的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了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热情为群众解答相关问题,提供各种咨询服务,提高了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积极性。
通过此次法制宣传活动,奎屯市各执法部门进一步落实了“六五”普法规划,在宣传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强了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增强了公众的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普法氛围。今后,奎屯市各执法部门将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开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记者毛卫华 通讯员顾玉萍)
实习编辑:李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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