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交警大队重拳出击治酒驾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2013-03-12 21: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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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4日起,奎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严厉打击“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统一专项行动,并取得实效。

在3月8号的统一行动中,奎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天北中队在伊犁路与团结路十字路口定点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蓝色面包车驾驶员身上有浓重的酒味。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0毫克,属于饮酒驾驶,经询问,驾驶员卞峰是在中午与朋友吃饭时喝了白酒,几个小时后觉得身上已经没有酒味,就开车上路了。卞峰的行为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据奎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李飞洲介绍,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以来,奎屯市酒驾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但仍有部分人置法律于不顾,最后给自己和他人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据了解,截至目前,此项专项行动已查处6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记者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员,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饮酒后不要驾车,珍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甄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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