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党委政府实施“安居富民”工程,帮助单亲贫困母亲实现居有其屋、老有所依”的愿望,解决家庭住房问题,进一步改变单亲母亲的生存与发展环境,自治区妇联围绕党政所急、妇联所能、单亲母亲所需的定位,联合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在全区启动了惠及单亲母亲生存与发展的民生工程—单亲母亲安居房援建公益项目。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了解到,1月7日至8日,自治区妇联分组赴南北疆开展单亲母亲安居房援建项目资助金暨贫困母亲慰问金发放活动。为伊犁州新源县、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巴州且末县、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克州阿图什县6个地州(市)的130名单亲贫困母亲每人提供10000元的安居房援建资助金,资助金额共计130万元,并为240名贫困母亲每人发放500元慰问金送上新年的祝福。
据了解,自单亲母亲安居房资助对象征集活动开展以来,共收到13个地州(市)推荐、审核上报的324份申报材料,项目主要资助具有新疆户籍,具备国家“富民安居”政策资助条件,符合农村低保家庭的单亲母亲。按照项目资助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并安排工作人员赴南北疆开展入户核实和调研工作,对初步确定人选进行层层公示最终确定。
安居房援建公益项目的开展,帮助我区部分单亲解决部分由个人承担的安居富民建设资金,减轻单亲母亲家庭的经济负担和实际困难,使单亲母亲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妇联组织的温暖,营造了社会各族各界关心和帮助单亲母亲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社会为单亲母亲和贫困母亲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资助活动的实施切实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群众桥梁纽带的作用,承担了为党委政府分忧的职责,实现了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的目标,让广大妇女儿童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记者 毛卫华 通讯员 隋建)
实习编辑:范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