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记者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得悉,根据新兵办发〔2012〕29号《兵团企业分类划级管理办法(试行)》,从下发开展工作的通知到审议分类划级结果,前后历时4个多月兵团企业分类划级工作已经圆满结束。《2011年度兵团企业分类划级结果》已经兵团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分类划级测评结果显示,此次申报兵团企业类划级的企业共计379户(其中国有控股、参股企业251户,民营企业128户),本着“企业自愿、数据可靠;统一规则、逐级审核”原则,经过兵、师二级国资委和工商联的严格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共计223户,占总申报户数的58.84%;其中国有企业符合率71.43%、民营企业符合率34.38%。
新疆兵团国资委副主任、兵团企业分类划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宋骏表示,近年来,兵团企业的基本形态、资本构成、管理形式,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都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企业和企业管理者所面临的市场环境、社会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为加快推进兵团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步伐,结合兵团实际,处理好兵团特殊体制与市场机制的紧密关系,特别是兵团经济活动中企业的宏观管理与市场机制间的关系,充分调动企业管理者的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按照兵团主要领导要求,我们重新修订,并完善了原来提出的《兵团工交建商企业分类划级办法》,其目的就是要在兵团宏观经济管理中,引入企业竞争机制,引入企业管理者竞争机制,鼓励并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做优;逐步在兵团范围内构建起充满活力并具有兵团特色和感召力的现代企业管理新格局。
宋骏说,对企业进行分类划级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兵团经济体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完善与之相适应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系和制度。制度主要表现在通过对企业实行分类、分级、排序管理通过企业分类划级,可实现对兵团企业的动态分类管理;通过企业分类划级,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贯彻《公司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以及积极构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与企业领导人员之间的交流机制和桥梁,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选拔、任用体系,促进兵团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等三个方面。
据了解,新办法覆盖兵团企业,依照国家标准来进行分类,引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明确了企业领导人员对应比照级别和动态管理原则。
下一步,将完善相关配套文件和政策的制定,积极探索和研究兵团企业分类划级结果向“兵团企业排行榜”转化的形式和内容;尽快制定并出台《兵团企业分类划级优秀企业奖励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积极性,加快推动兵团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实现兵团的跨越式发展目标。
新疆兵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兵团新闻办主任麻霞主持发布会。(记者毛卫华 诗涵)
实习编辑:范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