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记者赵志芸通讯员王晓娜报道)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获悉:2015年以来,自治区已公开通报了19起乡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据了解,为治理乡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新疆掀起了一场为期半年的集中“灭蝇攻坚战”,通报相关案例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
2015年以来,自治区连续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乡村领导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切实转变作风的通知》,各地州市、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紧盯各族群众关切的顽症,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
自治区纪委将开展治理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等专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2015年已经连开3次专题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以对党负责、对举报人负责、对被举报人负责、对事实负责的态度,加大对问题线索的查办,做到群众认可一件、销号一件。目前已对37个典型的问题线索采取直办、协办和督办的方式进行查处。
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县、乡、村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进行“大起底”,收集整理问题线索,组织力量核实查处,保障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区梳理汇总出涉及乡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1844件,依纪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
5月初,自治区纪委在核查全区案件报表时发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米粮泉乡领导虚报冒领安居富民补贴款、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农牧民部分安居富民住房被公职人员侵占的两起案件存在处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自治区纪委迅速派出专人赴当地党委,督促有关部门对当事人依纪从严处理,保持从严查处乡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高压态势。自治区纪委还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镇西工村党支部书记违纪问题的调查报告与举报人面对面,“验收”报告是否过关,让老百姓说了算。
各地州市纪委绷紧执纪必严的“弦”,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持续发力,截至5月中旬,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共查处案件582件,处理58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15人、政纪处分51人,移送司法18人。据统计,目前举报乡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同比下降了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