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栾丹妮报道)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月11日发布通知,自5月12日起,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4%下调至3.75%。
根据通知,5月11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月1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月1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
而5月11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同还款方式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此外,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5月11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按照最高贷款金额50万元、贷款30年为例,调整前市民每月还款额为2387.08元,调整后每月还款额为2315.58元。利率下调后每月还贷款减少71.5元,贷款总利息将减少近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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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商贷50万元少还约1.7万元
商业贷款方面,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原来的5.35%下调至5.1%,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则由原来的5.9%下调至5.65%。事实上,以基准利率获得贷款的购房者以及以1.1倍于基准利率的二套房按揭者在降息后所获得的月供“实惠”显然更大。
记者为乌鲁木齐市市民们算了一笔账,此次利率调整后,如果以50万元20年期的商业住房贷款为例,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之前每月还款约为3553.37元,利息总额约为35.28万元;此次降息后,每月还款约为3481.93元,利息总额为33.56万元。这样一来,降息后,贷款50万元(20年期)每月少还约71.5元,利息总额少了约1.7万元。
按1.1倍利率计算,调整前每月需还款约3754.92元,调整后每月需还款约3644.44元,月供可少还约80.5元,全年可减负约966元。
乌鲁木齐市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房地产商整体资金链紧张情况下,贷款利率下调意味着开发商融资成本降低、压力有所化解,对房地产的销售量和活跃度有拉动作用。但由于前期房价冲得太高,需要消化大量存量,因此降息对房价的拉动不会太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