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乌鲁木齐正式停暖。为防天气突变,供热企业采取了应对措施,4月20日前管网先不放水,以便根据需要紧急供暖。
昨日(4月9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供热行办了解到,4月7日,市气象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及水、电、气等能源供应部门举行了2014~2015年度采暖期最后一次气象会商。根据未来一周天气情况,首府将于4月10日停暖。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首府4月中旬平均气温10.7℃,其中11~15日平均气温10.4℃,16~20日平均气温11.1℃。4月11~20日没有较强冷空气影响我市,城区气温接近历年同期。在此期间发生连续5天室外平均温度低于5℃或最低温度连续五天低于0℃的可能性很小,符合按时停暖的气象条件。
虽然10日正式停暖,但相关部门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各项应对工作。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彭军说:“停暖后,我们先不会对管网放水,将一直持续到4月底才会放水,如果这期间一旦遇到天气异常变化,政府要求紧急启动供暖时,我们可以迅速点炉火烘炉。”
新疆广汇热力有限公司表示,针对此次停暖公司也制定了应急预案,包括不放水、人员配备、天然气保障等方面。
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和《乌鲁木齐市临时调整供热期若干规定》的规定,乌鲁木齐市供热期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在供热期开始前10日内或供热期结束后10日内,室外平均温度连续五天低于5℃或最低温度连续五天低于0℃,以及发生可能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异常低温情况时,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决定提前供热或延期停热。由于未来一周的气温已符合停暖条件,经市政府批准,4月10日按时停暖。
2014~2015年度,乌鲁木齐总供热面积为1.75亿平方米,主城区实现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供热全面覆盖。停暖后,供热企业主要进行夏季检修、管网改造、供热计量改造等项目。(记者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