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乌鲁木齐市客运统管办公布《乌鲁木齐市城市出租汽车2013年度油价补助资金发放办法》,计划在4月20日前将油补资金发放至经营者手中。
此次发放范围为2013年度在市客运统管办登记注册并申报2013年度油补资金的城市客运出租车。补助出租汽车共12826辆。
据悉,凡属2013年油补资金发放范围的车辆,包括未变更车辆、新增车辆、报废车辆、更新车辆这四种状态车辆,都按照车辆实际全年累计营运天数除以30折算成整月后,如有剩余的天数,不足15天的舍去,超过15天(含15天)的进整,按实际营运月核算每车油补资金。2014年度新增车辆、补审车辆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此次补助对象为在2013年度内,拥有出租车经营使用权,且实际承担燃料成本支出的企业;拥有出租车经营使用权的个体经营者;以承包企业车辆的方式经营,且实际承担燃料成本支出的承包人;采取与企业合作方式经营,且实际承担燃料成本支出的合作经营人四种。
对于2013年1至4月运价调整前油价补贴标准按每实际经营月1085元/车计发;2013年5月至12月运价调整后油价补贴标准按每实际经营月813.75元/车计发。
此次补贴的发放方式,将视情况分别发放给企业、实际承包人、经营权使用人、从业人员等。在2013年油价补贴预拨资金中已按每实际经营月600元/车预发,本次按照出租汽车油价补贴标准进行清算。(记者郭军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