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徐阳通讯员尹新星报道)4月4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刑侦大队二中队获悉:近日,该中队民警破获了一起“飞车抢夺”案,在5名骑着摩托车、专抢女性手机的男子中,两名异姓好兄弟将再次一起接受法律的制裁。
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2月至3月中旬以来,在乌鲁木齐市新民路、西河街、大湾、胜利路等多个路段接连发生驾驶摩托车抢夺案件,社会影响恶劣。
为尽快将嫌疑人抓获,警方专门成立了专案组。经民警们近一个月的不懈努力,嫌疑人艾某和他的好兄弟马某终于被抓获,他们的另外三名同伙也随之落网。
据悉,艾某和马某今年都19岁,2012年夏天,两人曾因“飞车抢夺”被天山区警方抓获过,并因抢夺罪被判了刑。
2015年1月份,艾某和马某刑满释放后均无所事事,便又凑在了一起,“觉得给别人打工既辛苦又赚不上钱”,就想“轻松赚大钱花”的他们决定:和另外三名也想赚快钱的朋友一起重操旧业。有此决定后,艾某花了一千元买来了一辆二手摩托车。
艾某等5名嫌疑人交代,从2月份开始,他们采取交叉作案的方式,骑着摩托车,从一位位出现在夜色中的女性手里抢走了一部部手机。
之所以专盯着女性手里的手机抢,艾某他们的想法是:女性挎包里杂物太多,未必放有太多值钱物品,而且抢包有风险,因为抢的过程中会出现拉拽的动作,稍不留神,就会功亏一篑,与其铤而走险去抢包,倒不如就抢手机,手机还能卖点钱花;和男性相比,女性更喜欢长时间地站在路边或边走边专注地看手机,她们大多穿着高跟鞋,被抢后,追上摩托车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从今年2月17日到3月15日被抓获当天,艾某等5名嫌疑人共作案十多起,受害人的手机,已被他们以500元至2000元的价格卖掉了,所得赃款,也被他们挥霍一空。
因涉嫌抢夺,艾某等5名嫌疑人现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