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9954(件)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共立案调查2217件,党政纪处分2184人。其中,查处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借婚丧喜庆敛财等“四风”问题1099起,处理党员干部179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9人。
4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纪委获悉,去年,自治区纪委完成了3轮对16个单位的常规巡视,发现305个问题和51件反映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
同时,自治区纪委强化了监督执纪问责,去年自治区共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49人,其中地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7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3人,其他人员7人,监督执纪能力进一步加强。
此外,自治区纪委协助自治区党委制定《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还持续开展对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会同党委组织部门检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
督促各主责部门加强对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和纠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问题。牵头组织开展治理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群众办事难等13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
目前,自治区纪委完成两轮内设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由4个增加到7个,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28个减至19个,地州市纪委精简率达70%以上。地州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也于3月底全面完成,监督执纪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信访干部以权谋私要倒查第一责任人
今后,信访举报干部一经发现存在以权谋私的行为,将迅速查清情况、严肃处理,并倒查信访室主任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近日,自治区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指出,信访部门要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原则。收到的信访举报件,要第一时间交由信访室统一登记办理。信访室对汇集的举报件,要认真登记、管理、规范处理、及时分转,做到“情况明、数字准”,避免出现遗失等问题。
此外,自治区纪委信访室要统揽对下转举报件的督查督办工作,选择重点跟踪了解办理情况,提高督办的针对性,确保问题线索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市民如发现信访举报干部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可以登录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http://www.xjjct.gov.cn/)或拨打(0991)12388进行投诉举报。(记者邓仕林通讯员王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