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新疆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获悉,为支持新疆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今年中央财政对全疆社会组织提供6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
2015年中央财政再次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西部地区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经过前期项目申报、项目审批等流程,新疆共获批19个项目。其中,发展示范项目13个,社会服务试点项目3个,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2个,社会组织人员培训项目1个,总计资金达600万元。
自治区社会组织工委专职副书记李清皓说,今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西部地区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是社会组织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今后新疆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向本级政府争取投入,进一步推动政府把部分公共服务职能,通过授权、委托方式转移给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记者贾梦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