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一家4S店的汽车销售员张某以能买到“工程抵押车”为由,诈骗了38人1200万元。这期间,为了让一部分人相信自己能拿到“工程抵押车”,张某还从市场上原价购买车辆后,再以低于市场价两三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别人。
17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水区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了解到,1月1日,26岁的张某到水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张某说,米东区一家单位给施工方付款时,会以新车作为“现金”抵押给施工方,而原本有车的施工方会低价出售车辆,这就是“工程抵押车”。以一款20万元左右的新车为例,同一款车一般比市场价低两三万元。“张某的一个亲戚负责‘工程抵押车’的管理,张某从去年5月开始向朋友出售‘工程抵押车’。”办案民警说,开始张某确实拿到了车。“卖掉几辆车后,越来越多的朋友开始找张某帮忙买车”。
办案民警说,购买车辆一般先打款再拿车,但实际上张某拿不到那么多“工程抵押车”,“有人催要车时,为让别人相信自己能拿到‘工程抵押车’,张某便会购买车辆,然后以低于市场价两三万元的价格出售,自己往里贴钱。”民警说,这时窟窿就出现了,张某实际是拿后面买车人的钱补前面的窟窿,窟窿越来越大。
据了解,张某自2014年5月起共为60余人办理了购车业务,其中一部分人拿到了车。另有38人未拿到车,涉案总价值1200万元。“张某拿到的钱,除了一部分补贴差价外,还有一部分被他挥霍掉了。”民警说,张某自首时身上只有130余元。目前,张某已被批捕。
对于为何选择自首,张某称:“被骗的都是朋友,大家都在逼债,实在没办法了。”(石丰森 朱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