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叶晓敏报道)为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主动性,提高其就业质量,3月5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参与创业实践的在校大学生可获相应的经费资助。
《方案》指出,“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区属本科高校,分为创新研究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其中,创新研究项目由3至5名本科一至四年级学生组成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由3至5名本科二至四年级学生组成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进行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由3至5名本科三至四年级学生组成团队,在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研究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成果,开展市场产品推广等实践活动。
新疆将建成国家、自治区、高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体系。自治区本科高校须按在校本科生数的3%比例设置校级项目数。自治区级和国家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遴选产生,每年遴选一次,每年拟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300个,每项资助1万元;遴选立项自治区级项目600个,其中创新研究和创业类项目各占50%,每项资助5000元。校级创新项目和创业训练实践项目按3000-5000元标准进行资助。
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将每两年组织一次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