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召开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
2015年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县级公立医院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环节。日前,新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12个国家县级公立医院试点县将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到2015年,使县级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得到根本扭转,力争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这是记者从14日召开的自治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记者了解到,新疆要求各地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每个县(市)要办好1至2所县级公立医院,每县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水平,30万人口以上的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
同时,提出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选择诊查费、护理费等原收费标准明显偏低、又主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先进行调整试点,鼓励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把医务人员从“开大处方”、“开检查单”引导到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上来。
为消除“以药补医”现象,今年,新疆的12个县被国家列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国家给每个县投入改革资金300万元,重点用于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各级财政投入分担20%、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予以弥补占70%,医院通过加强核算、节约成本分担10%。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参加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地要尽快制定或修订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规模和标准,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避免形成新的债务负担。
黄卫强调,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是制约发展的“短板”,要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实行竞争上岗;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下一步,要创造留人、用人、人尽其才的政策环境,为深化改革提供智力保障。
据了解,列入国家试点的12个县将全面推进综合改革,不应单项推进。其余38个自治区试点县今年可以结合实际选择性的重点推进或完成改革任务,2015年按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推进综合改革。
自治区党委常委哈尼巴提·沙布开,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牙孜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