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要求 新队伍
自治区党委明确规定,今后不再从巡视机构抽派人员参与执行与巡视工作无关的任务,并全力保障巡视机构的办公用房、装备设备、工作用车和工作经费,确保各巡视组聚焦主业,集中力量开展巡视工作。
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核定行政编制由原来的41个增加到45个;巡视办设主任(厅长级)1名、副主任(副厅长级)2名,内设2个处;巡视组由5个增加到8个。建立巡视组组长人才库,从自治区人大、政协、纪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推选15名领导干部进入组长人才库,保留现有5个厅长级领导职数。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法院、检察院等单位选拔8名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巡视组副组长。将懂党务工作的干部与懂经济工作的干部、纪检干部、组织人事干部相互搭配,做到优势互补。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
在学习培训方面,将巡视干部培训纳入自治区党委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积极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拓宽巡视干部的思路和视野,提高履职能力。今年以来,已邀请中央巡视办领导和自治区纪委有关领导开展专题辅导2次,举办业务培训班2期。在监督管理方面,制定《自治区巡视机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从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作出明确规范;探索建立巡视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把发现问题作为评判巡视组工作的基本依据,做到年中讲评、年终考核;每轮巡视进驻前,组织全体巡视干部开展廉洁巡视教育,并适时组织监督检查;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对巡视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素质全面、能打硬仗的巡视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