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养老福利机构2012年政府补贴即将发放,符合资助条件的21家养老机构,将领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两级政府补贴119万元。
12月19日,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荣华,乌鲁木齐市救助管理站站长邓集新、市老龄办宣传教育科科长褚清泉等领导,做客乌鲁木齐晚报行风热线,通过新疆网、96577热线平台,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交流。
褚清泉说,经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实地考核验审,目前符合资助条件的有21家养老机构。
“养老福利机构可享受的政府补贴资金包括一次性开办补贴、运营补贴、特困供养补贴等。”褚清泉说,发放的政府补贴要用于房屋的新建、改扩建及维修;设施设备的购置以及其他有益于改善入住老人生活质量的项目。不得用于日常消耗品和办公用品的购置。
褚清泉介绍,一次性开办经费补贴每新增床位平均补贴为300元,自建养老机构运营满三年后,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的一次性资助;运营补贴按机构内入住老人核查数,每人每月补贴42元。
乌鲁木齐2003年底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32.77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