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厅交 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获悉,从11月28日起,行驶在乌昌大道(即S115线)的小型车辆需靠左侧两车道行驶,而大型车只能在 右侧两车道行驶,一旦越界占道行车,将按照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被电子警察抓拍并处罚。乌昌大道将成为全疆首条对车道实行 分车型行驶的高速公路。
据悉,乌昌大道全长14.36公里,于2009年9月29日通车投入使用,为双向8车道,限速为小型车辆最高100公里/小时,大型 车辆最高80公里/小时,最低限速均为50公里/小时,目前日车流量约9万辆。
“目前乌昌大道车流量迅猛增加,平日车流中70%为小型客车。加之没有按车型设立分车道行驶标志,同向四条车道内各种车型混行,尤其是大型车辆占据左侧两条车道行驶现象尤为突出 ,导致道路通行率低下。”乌西大队大队长成建国称,高等级公路支队协调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在乌昌大道四处路段,即与机 场高速连接处(出乌鲁木齐方向)、头屯河大桥(出昌吉方向)、五一农场路段两侧,分别喷涂了分车道行驶、限速标识。又在 五一农场路段道路监控的龙门架上增设8块分车道行驶、限速标 牌。
乌昌大道双向16处已设置、施划了标志标线。高速公路交警 介绍,乌昌大道共有3处道路固定监控抓拍设备,均会对除小型客车以外的其它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进行抓拍。同时,执勤民 警在巡逻时,还将使用数码相机进行流动抓拍。
11月13日,系统正式调试通过,并进行了试运行,11月15日至18日,共抓拍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2800余起。
高支队指挥中心主任刘朴向记者介绍说,电子警察抓拍到的 这些违法数据会自动上传、自动分拣,并且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最后审核,进入全疆车辆违法系统中进行处罚。
高速公路交警表示,只是在道路通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抓拍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道路堵塞、恶劣天气等情况因占道行驶被抓拍的,将不予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