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农业的发展,使我们禾木村从阿勒泰地区的贫困村一跃成为地区最富裕的村落,今年上半年实现旅游收入近200万元,转移劳动力达400多人,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休闲农业的发展,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成为农牧民的摇钱树。”23日,在自治区休闲农业工作经验交流大会上,禾木喀纳斯蒙古族乡禾木村代表的一席话,引来与会者的阵阵掌声。
发展休闲农业是实现农牧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是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有力保障。与会者通过广泛交流认为,今后新疆休闲农业发展,既要科学规划,还要创新发展,既要因地制宜开发,还要注重区域特色和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全力推动休闲农业的发展。
据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党组书记张伟介绍,新疆休闲农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猛。到2010年,全疆休闲农业经营组织已发展到3823家,从业人员3.4万人,获得劳动报酬2亿元,人均5882元,年营业收入9亿元,资产总额13.3亿元,利润总额2.3亿元,休闲农业带动农户数7039户,已成为新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交流会还对4家获得国家休闲农业示范点的单位和自治区认定的17家休闲农业示范点进行了授牌。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