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的西北各省区日益面临土地需求急速上升,而资源供给有限的两难局面。为拓展用地新空间,西北广袤的未利用地已成为投资开发热点。相关土地管理督察部门和专家认为,应在当前西北未利用地开发升温的同时,及时采取政策有序引导,以避免造成不计后果的盲目开发,破坏西北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
西北未利用地成为土地开发“新空间”
据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介绍,近年来西北地区加快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对土地需求急剧增加,在现有可利用土地有限的情况下,未利用地已成为城市和工业园区建设、新能源基地及交通等基础设施用地的重要来源,如新疆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夏宁东国家能源化工基地、甘肃酒泉风能光伏项目基地、陕西府谷县新城区等。据西北地区2007年至2010年6月间的184条铁路、公路等线性工程用地调查,未利用地占工程总用地量的30%。
西北地区是亚欧大陆重要走廊和我国重要能源基地,今后10年,煤炭、油气、水电以及风能、太阳能等能源项目将进入全面快速发展期,会极大催生对未利用地开发的需求。根据国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年至2020年西北地区未利用地开发为建设用地的规划目标为15.51万公顷,年均1.55万公顷,比上一规划期年均开发面积多出40%,而按照西北地区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和趋势预测,未来10年未利用地开发为建设用地的需求为36.91万公顷。
西北地区未利用地资源非常丰富。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2009年末的统计数据为16235.65万公顷,主要分布在新疆、青海和甘肃等省区,占西北地区土地总面积的53.91%,占全国未利用地总面积的62.17%。未来10年西北地区可开发未利用地221.8万公顷,其中可开发为农用地131.69万公顷,可开发为建设用地90.11万公顷。
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局长杨璐表示,开发未利用地还为西北地区坚守耕地红线、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和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1996年至2009年,西北地区共开发未利用地116.09万公顷,其中开发农用地101.64万公顷,开发建设用地14.45万公顷。在开发的农用地中,耕地占47.05万公顷,相当于青海省2009年末耕地保有量的80%。